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决定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
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,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在列。
《决定》明确,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,包括:
一是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。
如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的“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”,政府部门不再对企业资质进行认定,转为加快完善物业服
务标准和规范。建设主管部门通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、建立“黑名单”、信息公开、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实现
监管目的。
二是同一部门对相同内容进行重复审批的事项。
如水利部“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”与“取水许可”审批重复,取消“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”,明
确水利部在“取水许可”时强化水资源论证把关,切实加强水资源利用监督管理。
三是部门之间串联审批的事项。
如取消林业局“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、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”,改为林业局制定有关行业标准,铁
路、公路等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按照标准进行审批,并征求林业部门意见。
同时,国务院决定取消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。